司法改革第二分組會議今天作出決議,為專業與有效解決商業紛爭,建議司法院未來成立商業法院、稅務法院及勞動法庭。此外,關於司法院的定位問題,應否審判機關化?第二分組決議,建請司法院於訴訟金字塔制度完成五年內,推行三終審法院的金字塔組織,最終再達成釋字第530號解釋的願景,也就是說,最終目的使司法院成為最高司法審判機關和最高司法行政機關的合一。至於法務部質疑司法院目前既行使司法行政權,又具有法律提案權,導致政策出現瑕疵,例如刑事訴訟法的法制不完備,被判有罪的被告竟能潛逃海外免受法律制裁,法務部多次要求具有法案提案權的司法院修正刑事訴訟法羈押制度,但院部屢屢發生政策爭執,法務部代表因此在會中要求,既然司法院未來要審判機關化,就不適合再兼有法案提案權。與會委員經過討論,決議在達成司法院審判機關化之前,司法院提案修法送行政院會銜前,應先與法務部充分溝通法案,不要到立法院審法案時再起爭議。關於設立商業專業法院,與會委員認為,太平洋股權爭議從2002年發生以來,已有超過百件官司,至今未讞,目前又有日月光與矽品、台新金與彰銀、大同公司董事提名權爭議等等,商業案件愈來愈多,依統計,商業案件打到二審法院,平均要耗費471天,而商業案件具有專業性及技術性,因此建議司法院成立商業院,專屬管轄公司法、證交法、企業併購法、金控法、證期法令等案件;而稅務案件及勞工案件亦比照成立專業法庭或法院,強化法官的專業能力。司改第二分組召集人林子儀說明,司改決議成立勞動、商業及稅務法院。圖/蘇位榮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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