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11歲女童昨天上午在新北市三重國民運動中心游泳池發生溺水,幸好救生員即時發現,立刻實施心肺復甦術,順利將失去呼吸、心跳的女童救回,交由救護車送醫。消防局呼籲兒童從事水上活動應有家長陪同,並在安全水域或有救生員的場所,更不要貿然到深水區,避免發生憾事。根據運動中心游泳池救生員說明,當時發現女童在水中的狀況有點奇怪,不像戲水也不像游泳,懷疑很可能已溺水,隨即請池內泳客協助拉上池邊,女童已失去呼吸心跳,立刻實施心肺復甦術,同時請櫃檯人員通報119、聯繫女童家長,直到救護人員到達前一刻,女童才恢復生命跡象,急救過程約一分鐘。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指出,重陽消防分隊救護人員到達現場時,女童已由救生員給予「復甦姿勢」急救中,立刻接手處置,發現患者仍有些微嗆水及嘔吐情形,擔心女童仍有肺積水或其他不適,持續給氧、監測生命徵象送往北市馬偕醫院,經醫生檢查及X光照射確認無肺部積水,當日稍晚隨即出院返家。消防人員說,遇到溺水緊急情況,必須立刻採取「復甦姿勢」實施心肺復甦,讓患者姿勢穩定側躺,不可壓迫胸部影響換氣,且能安全轉回平躺,注意不要傷害到頸椎,持續觀察評估呼吸道運作。昨天因為救生員先期處置得宜,後續交由救護車送醫,才順利挽回女童性命。復甦姿勢步驟。圖/翻攝行政院研考會網站 分享 facebook 復甦姿勢步驟。圖/翻攝行政院研考會網站 分享 facebook 11女童發生溺水,因救生員先期處置得宜,後續交由救護車送醫,才順利挽回女童性命。 記者林昭彰/翻攝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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