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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政忠、羅羣耀假冒「緬甸代表處」人員名義行騙逾千萬元,台北地檢署依詐欺等罪起訴。(圖/視覺中國CFP)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男子余政忠、羅羣耀涉嫌攀附王永慶女婿設計師方國強名聲,假冒「緬甸代表處」人員名義行騙逾300萬元;台北地檢署今年2月先依詐欺等罪起訴余政忠等5人後,再查出余政忠另涉嫌透過林三益、昌正祥兩人牽線,行騙富麗成實業公司負責人李席安1,000萬元,今再追加起訴余、林、昌等三人。

檢方指出,余、羅去年7月成立「台北經濟貿易中心-緬甸代表處」(TETC),誆稱該代表處為緬甸聯邦共和國政府就緬甸勞工輸出的唯一授權單位。余政忠冒充代表處人員詐騙國內外勞仲介業者300萬,但業者遲遲等不到緬甸勞工來台,才知受騙。

余另向國內銀行吹噓可協助銀行在緬甸設立分行,以及從事緬甸國內交通等工程開發融資業務,藉以騙取銀行簽定投資備忘錄。余、羅以德朗公司名義,對多家企業訛稱德朗公司已獲得「台北經濟貿易中心-緬甸代表處」同意取得緬甸地區賓士汽車代理權,並偽造德朗公司香港匯豐銀行歐元5億元資力證明,欲誘騙某企業投資歐元50萬元(換算台幣約1,781萬元)但未遂。

調查局獲報後向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查證,緬甸駐台機構是「緬甸聯邦共和國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並非余政忠設立之「台北經濟貿易中心-緬甸代表處」,關於我國與緬甸之勞務合作亦未透過任何仲介或其他授權機構。北檢今年2月已先起訴余、羅等五人。

檢方查出,余政忠另涉嫌透過林三益、昌正祥牽線,結識富麗成實業公司負責人李席安,向李誆稱自己是緬甸勞工輸出的唯一授權單位,之後將引進500名外勞,但因要繳保證金需錢孔急,只要李出資贊助,後續獲利可期,李因而以個人名義交付1,000萬元投資,後來李多次向余詢問進度,余卻藉故推託,李才知上當提告。北檢追加起訴余、林、昌等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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